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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珍罵客道歉 怪團友挑釁 7內地人正式投訴
(明報)2010年7月28日 星期三 05:10
【明報專訊】因辱罵內地旅客購物少而「揚名」全國的香港女導遊李巧珍,在事件爆出近兩星期後終於現身,她多次以廣東話及普通話分別向香港市民及內地同胞道歉,但指團友出言刺激在先,「用一些非常尖銳的言語來對待我」,又說仍希望繼續當導遊。不過,「阿珍」的解釋與團友的版本有多處不同,其中偷拍及上載片段的安徽團友王先生強調,根本沒有團友以言語激怒她,「是她說我們東西買少了」。據了解,其中7名團友已正式向安徽旅遊局投訴。

阿珍昨現身吸引了數十名本港及內地記者,眾人擠在百多呎的會議室內;記者會前夕更一度傳出阿珍臨時「甩底」消息,最終她在立法會    旅遊界議員謝偉俊    陪同下,聯同聘請她的金凱國際旅遊的董事總經理周文偉現身,現場鎂光燈閃個不停。

成為鏡頭焦點,阿珍顯得有點緊張,甫開腔便低頭,然後說﹕「首先我好抱歉的要說一句,希望我們香港的市民和我們大陸的同胞,原諒我這次的過錯、誤會。」她指該個3天2夜的安徽團,首天有向團友派行程表,解釋第一天是觀光,第二天是購物,他們都同意並簽名,但第二天在珠寶店,全車26人卻只買了1.3萬元,人均約500元。

沒有底薪 聽到「尖銳言語」失控

阿珍承認沒底薪,但有小費,強調罵團友與購物佣金無關,只是因為個別團友的態度差,所以才控制不到情緒,大罵旅客7分鐘,「本身那批客人可能都覺得購物(金額)是非常不好,他自己可能心都有點虛,所以當我上車的時候,他就用一些非常尖銳的言語來對待我。當然這個時候,我的心真是很憤怒,當初控制不了自己的心情,所以就說了一些不好的說話」。阿珍說,這是購物團,團友在內地報名時都知道要在港消費,一般每人要花3000元,但團友卻不想再逛購物點,她向團友解釋,對方卻指她沒資格這樣說,令她覺得團友否定其工作。

獲領隊好評 指殺一儆百不公

阿珍又補充,帶團時因碰巧在湖北家鄉的老父中風    ,不能請假回鄉探望,所以心情較煩躁;而團友事後並無投訴,領隊填寫她的評核時更是一致好評,可能是團友貪得意,將其中數分鐘她罵人的片段上載。她認為,若旅議會藉吊銷她的導遊證以殺一儆百是對她不公平,因為這件事旅客也有責任。她又說,自己任導遊7年,只是於2007年被投訴1次,當時是因為天氣差,令不少景點關閉,才惹來旅客不滿。

團友否認冒犯:她說我們買少了

不過,上載有關片段的團友王先生曾指出,全團53人在港花了40萬元,光是第一晚已在珠寶店買了20萬元,昨日他再次強調「我們根本沒有言語激怒她,是她說我們東西買少了」。他說,自離開珠寶店登上旅遊巴,阿珍就罵他們。

旅議會﹕收書面投訴 將調查

據了解,其中7名團友已正式向安徽旅遊局投訴,他們並會找回所有共53名團友在報告上簽名,本港旅議會可向當局要求提供副本,成為審視個案的證據。另外,阿珍雖指團友並無在港花40萬元,及內地領隊對她一致好評,旅遊局或要求團友提供單據,及調查領隊何以在團友有投訴情况下仍對她予好評。

香港旅議會主席胡兆英表示,昨日已正式收到該個安徽團旅客的書面投訴,正要求他們提供詳細報告,以調查事件,金凱國際旅遊及李巧珍則須於下周一提交報告解釋。
阿珍罵客道歉 怪團友挑釁 7內地人正式投訴
(明報)2010年7月28日 星期三 05:10
【明報專訊】因辱罵內地旅客購物少而「揚名」全國的香港女導遊李巧珍,在事件爆出近兩星期後終於現身,她多次以廣東話及普通話分別向香 ...
dicken 發表於 28-7-2010 11:42
好似係佢挑團友多d喎
見佢個樣都想打獲佢
免稅煙周日起限19支 攜一包煙須申報 交稅1.2元
(明報)2010年7月28日 星期三 05:10
【明報專訊】由8月1日起(周日)開始,市民入境只准攜免稅煙19支,煙民到邊境免稅店「入貨」限期只餘4天,由周日後,市民或旅客若從免稅店購買了一包香煙欲攜帶入境只有兩個選擇,一是拆開煙包抽出其中一支煙棄掉或吸掉,一是繼續帶原封未開香煙,經由「紅色通道」向海關    人員申報,補回一支煙的1.2元稅款,否則即屬違法。

目前年滿18歲市民若離境超過24小時,入境時均可攜帶的最多3包即60支香煙免稅煙,或15支雪茄,或75克其他製成煙草,有關安排將於8月1日起消取,改為離境不設時限,每次入境只可攜帶19支香煙,或1支雪茄,或25克製成煙草。

攜煙超19支須「紅色通道」申報

海關發言人強調,入境旅客如管有超逾豁免的香煙但未有按要求經由「紅色通道」向海關人員申報,可被檢控,最高可被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由於新措施只容許市民或旅客隨身自用香煙獲免稅,市民若攜帶一包未開封、20支香煙入境,也要向海關申報及繳付超額香煙的煙稅。

「英美煙草」發言人章健華直言,此措施其中一個目標是打擊走私煙,因免稅煙一旦被開封便難再在本港市面轉售,但她擔心部分執法安排令煙民難以掌握怎樣才算犯法,例如有5個朋友返內地打波,返港時合共帶4包未開封共80支香煙返港,從「數量」上並無違法(5人可攜免稅煙共95支),但若4包煙未有「開封」,是否仍合乎政府「開封自用」的要求,政府必須釐清這問題。

開封後難轉售 料打擊私煙

據海關完稅煙數字顯示,今年1至6月已完稅香煙只有14.62億支,較去年同期的14.96億支減了少3400萬支,但同期海關破獲的走私煙數量卻有4177萬支,較去年同期增加約800萬支。

政府明言取消3包免稅煙的措施是加強控煙和鼓勵市民戒煙,但全港報販大聯盟主席廖社青相信,此措施反會令本地香煙零售市場銷售回升,「吸煙的會繼續吸,不會因為減免稅煙入境不吸」,以報攤近日香煙銷情,已回復至加稅前的八至九成。
免稅煙周日起限19支 攜一包煙須申報 交稅1.2元
(明報)2010年7月28日 星期三 05:10
【明報專訊】由8月1日起(周日)開始,市民入境只准攜免稅煙19支,煙民到邊境免稅店「入貨」限期只餘4天,由周日後,市民或旅客若 ...
dicken 發表於 28-7-2010 11:44
呢招絕
最後散貨 一折傾銷
(明報)2010年7月28日 星期三 05:10
【明報專訊】「要錢不要貨!」昨日書展    最後一天,就如臨近天亮的年宵,書商紛紛大喊口號割價促銷,客人鬥掃平貨。來自台灣    的尚進圖書量販中心,專門受賣藝術及古典音樂賞析書本,標出一折傾銷,原價1.32萬元的「古典音樂全套」昨割價至1200元,有內地書商以人民幣兌港幣「一比一」再加七五折作招徠。

為孫女買書 兩日花1.5萬

來自元朗的岑婆婆昨與媳婦及7歲孫兒到場,她說﹕「今天花了7000元買書,主要是為孫女買書,10時來到,買的多是故事書及英文小說。」她身旁堆滿一袋袋書,原來媳婦特意駕車來展場,早前已搬了數袋書上車,「媳婦之前也跟孫女來過,花了數千元,兩日來大概花了1.5萬元。」

另外有女孩帶母親走到口靚模寫真集的書攤,嚷著要買寫真集,結果遭母親拒絕。12歲的楊詠恩跟楊太來到展場,捧著新八模的寫真集愛不惜手,但楊太認為書本售近百元,不划算,而且口靚模衣著暴露,甚為低俗﹕「我會跟女兒一同來看,但不准她買,這班少女靠身材掙快錢,意識不好。」
最後散貨 一折傾銷
(明報)2010年7月28日 星期三 05:10
【明報專訊】「要錢不要貨!」昨日書展    最後一天,就如臨近天亮的年宵,書商紛紛大喊口號割價促銷,客人鬥掃平貨。來自台灣    的尚進圖書量販中心,專門受 ...
dicken 發表於 28-7-2010 11:46
之前買貴左個d真係dum爆心口
Buy.
meowooi 發表於 28-7-2010 01:07
Wait for your report!
I'm Stan                                                                               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於心
呢期個個都"淨"身
舒服晒
dicken 發表於 28-7-2010 11:40
你點止淨身呀....... 直情做完大手術添啦
I'm Stan                                                                               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於心
好似係佢挑團友多d喎
見佢個樣都想打獲佢
dicken 發表於 28-7-2010 11:42
啲大6人又係,團費咁平都知有條件啦,仲係度嘈
I'm Stan                                                                               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於心
免稅煙周日起限19支 攜一包煙須申報 交稅1.2元
(明報)2010年7月28日 星期三 05:10
【明報專訊】由8月1日起(周日)開始,市民入境只准攜免稅煙19支,煙民到邊境免稅店「入貨」限期只餘4天,由周日後,市民或旅客若 ...
dicken 發表於 28-7-2010 11:44
做得好,最好再加多啲煙稅
I'm Stan                                                                               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於心
啲大6人又係,團費咁平都知有條件啦,仲係度嘈
imstan 發表於 28-7-2010 11:53
d報團時冇講明 (black and write) 有min 消費,人地唔買都吹佢唔漲
d報團時冇講明 (black and write) 有min 消費,人地唔買都吹佢唔漲
dicken 發表於 28-7-2010 12:02
好似話真係簽紙確認喎,唔知真定假
I'm Stan                                                                               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於心
4積分卡條款准出賣客戶私隱 萬寧 百佳 實惠 八達通
(明報)2010年7月28日 星期三 05:10
【明報專訊】本報發現會員總人數以百萬計的全港四大積分優惠卡,即八達通日日賞、百佳    易賞錢、萬寧Mann卡和實惠會員卡,其合約原來全部含有「轉移資料條款」,容許公司把客戶個人資料轉移給同一集團公司或其他合作商戶,令客戶私隱有外泄危機。立法會    議員王國興表示,立法會復會後將動議辯論積分卡私隱監管問題,並希望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以堵塞漏洞。

有240萬會員的八達通日日賞被揭出售客戶私隱,令人關注類似的積分卡的私隱保障,記者審視上述四大購物積分卡的申請表後發現,全部都附有對會員私隱不利的條款,如容許積分卡公司轉移客戶私隱資料予同一集團公司或其他商業合作伙伴。

合約字體僅1至1.5毫米高

私隱專員吳斌日前拿著放大鏡批評八達通日日賞條款字體太小,記者發現並非個別事件,如實惠會員卡和有150萬會員的百佳「易賞錢」,其申請合約字體亦只得1至1.5毫米高,遠較報章新聞報道內文字體常用的3毫米字粒細小,常人難以閱讀。

百佳萬寧﹕並無轉移資料

萬寧「Mann卡」是唯一未有在申請表上列明私隱條款的積分卡,其合約只提醒申請人可到萬寧官方網上瀏覽私隱條款,若市民急於申請無時間上網,其知情權便會被剝奪。萬寧回應指出,沒有在積分卡申請表上詳列私隱條款而選擇在網頁列出,只是基於環保考慮,萬寧從無計劃把會員資料轉移至其他機構。

百佳亦強調,雖然易賞錢合約條款容許轉移客戶資料給同一集團其他公司,但公司過去從未轉移過客戶資料,亦不曾把客資料售予其他公司。八達通表示考慮因應外界批評,研究是否放棄收集完整身分證號碼。

雖然四大積分卡合約全都有「轉移條款」容許轉移會員個人資料予第三者,相對來說百佳「易賞錢」保障較強,因資料僅能被轉移至同一集團的公司;「日日賞」和「Mann卡」對客戶私隱保障較弱,兩者合約條文都容許公司把客戶資料移給參與商戶或商業伙伴,卻沒列明資料多久之後會銷毁。

部分公司要求申請人必須提供的敏感私隱資料亦被質疑過多,其中「日日賞」要求申請人必須提供完整身分證號碼;實惠會員卡及百佳易賞錢則要求客戶須提供完整出生年月日。立法會議員王國興稱上述兩項資料都是銀行核實客戶身分時常問的保安問題,性質敏感,積分卡公司不應要求完整資料,他認為只索取身分號號碼4個數字便足夠。

私隱署﹕疑私隱受侵可投訴

私隱專員公署    回應指出,關注積分卡私隱問題,若有人懷疑其私隱受侵犯及能夠提供表面證據,可向該署投訴。公署指出,《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並無要求資料使用者須依從當事人禁止個人資料轉移的要求,暗示合約內的「轉移資料條款」並無違法;至於強制申請人須提供完整身分證號碼或出生年月日是否屬收集超乎適度的個人資料,則難一概而論,但公署曾裁定若抽獎公司要求參加者必須提供完整身分證號碼或出生日期,乃違反保障資料原則。

明報記者 陳志偉
依家最新好似話係成團人夾計激死個導遊 再拍佢片玩野

計我話 會唔會係領隊+團友都係一伙....目的玩殘香港?????
掌摑王 發表於 28-7-2010 13:29
會唔會你唸多左
東東的至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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