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我宜家過去羅。使唔使幫你羅左先。
K'sworkshop 發表於 21-12-2012 09:26
晤洗,我自己攞
沉淪毒海~.~
鮑魚小組
桶SEAT小組
今日試過電腦DATA的車速同錶板相差7, 錶板快 7, 咁實際邊個至ARM?
Daniel 發表於 21-12-2012 09:25
I think the Touch is more correct....the car's odometer is to give you pre-alert not to over speed.

if you have GPS, you can compare the readings to find out.
災後重建中.......
今日試過電腦DATA的車速同錶板相差7, 錶板快 7, 咁實際邊個至ARM?
Daniel 發表於 21-12-2012 09:25
數字因人而異
RK 大酬賓 is coming....

http://www.facebook.com/ksworkshop
ignition timing, and RPM.
sammykwan 發表於 21-12-2012 09:22
I see... 就係想睇住個Ignition timing做乜?
Mike少
I think the Touch is more correct....the car's odometer is to give you pre-alert not to over speed.
sammykwan 發表於 21-12-2012 09:29
GOOD...咁我又可以飛快D
鄧奶佬的改車宗旨 "愛靚唔愛命"
世界末日到了麼 問我終結會如何
海天一色似赤火 烈焰中只得妳我
最美麗亦最赤裸 兩顆心最後消磨
好比火花滿天飛播
愛 無限美 無限妳 無限我 再凝聚似天際的銀河
妳對我這夜尚未承諾 願意麼

愛妳 我管不了是禍  ...
alexjm 發表於 21-12-2012 09:10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戶組無法下載或查看附件
龜爬族ALVEN
mike 少整番部, 好正
Daniel 發表於 21-12-2012 09:24
呢D咁野鬼裝飾..咪攪...
Mike少
呢D咁野鬼裝飾..咪攪...
mnywong 發表於 21-12-2012 09:32
WHY野鬼? 驚比人偷?
鄧奶佬的改車宗旨 "愛靚唔愛命"
WHY野鬼? 驚比人偷?
Daniel 發表於 21-12-2012 09:33
一來, 二來好易比阿蛇見到..之後你明架啦...
Mike少
土瓜灣見
一來, 二來好易比阿蛇見到..之後你明架啦...
mnywong 發表於 21-12-2012 09:38
唔係WOO, 我記得我CHECK過, 法律上講明如果件DEVICE係睇行車數據OR GPS, 係合法
鄧奶佬的改車宗旨 "愛靚唔愛命"
唔係WOO, 我記得我CHECK過, 法律上講明如果件DEVICE係睇行車數據OR GPS, 係合法
Daniel 發表於 21-12-2012 09:43
yes
災後重建中.......
車內安裝視象顯示器(電視屏幕)的法例規管及指引
1. 在 汽車內安裝電視屏幕是受現時法例規管。車內電視屏幕的安裝
必須符合“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第37 條–“視象顯示
器”及第5 條 –“構造及保養” 內列明的準則。內容見於附錄。在
實際應用時主要考慮以下各點:
(a) 電 視屏幕的構造是只可以顯示以下的資訊: 關乎汽車導航、
汽車四周範圍當時的閉路式視景、汽車本身或其裝備的現況
的資料
。除此以外, 電視屏幕的任何其它可能顯示的資訊(例
如廣播電視節目、預先儲存的資訊如DVD 光碟等) 是不可以
被任何在司機在位置看到的。
(b) 電 視屏幕不會對乘客及駕駛人做成危險或減低原先汽車生產
商為車內乘客及駕駛人所設計的安全水平 ( 例如不存在硬
面、利口等) 以致在發生意外時令到車內乘客更嚴重受傷。
(c) 電 視屏幕及其裝置不會影響汽車其它系統的運作。
(d) 若 電視屏幕是用以顯示受限制的資訊,如廣播電視節目、DVD
等, 則該等屏幕不應裝在前排司機的直接或反射視綫範圍
內, 另外, 本署建議該屏幕應安裝在一個較為隱閉的位置(例
如坐椅背等較低位置)以避免被其他道路使用者容易看到, 以
免分散他們對道路安全的專注。
2. 根 據道路交通( 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第121 條,任何人若安裝
或使用違法的電視屏幕最高可被罰款$10000 及監禁6 個月。
3. 因 此,本署建議市民若加裝汽車電視屏幕必須事先了解上述法例
要求以保障車主及司機避免觸犯法例、及車內乘客及其他道路使
用者的安全。
4. 安 裝符合上述法例要求的視象顯示器(電視屏幕)是不需要事先得
到本署批准的。
5. 如 有查詢, 可致電 2753 9130 與本署高級驗車主任聯絡。
運輸署
2011 年10 月
(Rev. 10/2011)
附錄
有關法例詳列如下:
1. 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第37 條
(1) 除根據第(2)款可予安裝的視象顯示器外, 任何人不得在汽車的下列地方
安裝或安排在該等地方安裝視象顯示器, 而汽車的下列地方亦不得裝有視象
顯示器
(a) 駕駛人座椅前面的任何地方;
(b) 駕駛人在駕駛座椅時可看到(無論是直接看到或是經反射後看到)
該視象顯示器部分或全部屏幕的地方; 或
(c) 駕駛人在駕駛座椅時可接觸到該視象顯示器的控制器的地方,而
該控制器並不屬聲量控制及開關掣。 (2000 年第1 號法律公告)
(2) 除第(3)款另有規定外, 汽車上可安裝為向駕駛人提供下述資料或視景而
設計的視象顯示器—
(a) 關於該汽車或其裝備的現況的資料;
(b) 該汽車任何部分或該汽車四周範圍當時的閉路式視景;
(c) 關於該汽車當時所處位置的資料; 或
(d) 其他只供用於該汽車導航的資料。 (2000 年第1 號法律公告)
(3) 能夠顯示下述廣播或視象的視象顯示器不得根據第(2)款在第(1)(a)款所提
述的地方安裝, 亦不得根據第(2)款以第(1)(b)或(c)款所提述的方式安裝—
(a) 《廣播條例》(第562 章)第2(1)條所指的電視節目; 或 (2000 年
第48 號第44 條)
(b) 並非用於第(2)(d)款所指的用途的預錄視象。 (2000 年第1 號法
律公告)
2. 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第5 條(1)
每 部車輛, 包括所有車身及配件在內, 須符合以下的規定
(a) 採用合適的材料, 妥善及適當地構造;
(b) 在良好及可使用的狀態; 及
(c) 其設計及構造方法,使其能抵受相當可能會在運作時遇到的負荷
及應力。
全 文完
鄧奶佬的改車宗旨 "愛靚唔愛命"
唔係WOO, 我記得我CHECK過, 法律上講明如果件DEVICE係睇行車數據OR GPS, 係合法
Daniel 發表於 21-12-2012 09:43
你咪試下囉...
Mike少
你咪試下囉...
mnywong 發表於 21-12-2012 10:04
你睇上面, 咁都捉我可以搵律師告政府
鄧奶佬的改車宗旨 "愛靚唔愛命"
返回列表